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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8年到期《煤炭经营资格证》换 证 工 作 结 束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涵(2006)19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工运(2007)283号”文件要求,《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延续的,要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我市今年有2008年《煤炭经营资格证》到期的企业36户,其中34户进行了申报,所有申报企业都按文件要求申报了13项相关材料。市工业经济局组织对申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在申报资料初审合格基础上,又深入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目前,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审合格,已颁发新的《煤炭经营资格证》。

煤炭经营许可证材申报料的暂… [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1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1-05]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11-05]

秦皇岛市煤炭产销协会于二零零三年经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组建,市民政局核准成立,是对秦皇岛辖区范围内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经营企业的行业组织,协会的主要职能有:

•  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等应有的职能。

•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

•  开展会员企业内部统计和分析,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  依照有关规定创办刊物和网站,向企业提供法、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会员单位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  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等,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会员单位对涉及本行业的市场调节价格进行自律。

•  协调会员单位之间、会员与行业内外非会员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为会员单位出具公信证明。

•  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联合行动,开拓国内外市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联系相关国际组织,举办行业论坛、商品交易、会展招商、产品推介等活动,直到、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

•  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规格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加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

•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及行业准入条件,并积极组织宣传和贯彻实施。

•  参与煤炭经营资格的审验工作。

•  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能。

•  在委托和授权的事项与范围内,开展行检、行评。

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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