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作方案及流程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与煤炭经销企业融资合作的主要模式为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深发展认可的货物 --- 煤炭为质押申请融资。企业将合法拥有的煤炭交付深发展认定的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来监管,并不转移所有权,由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出具仓单给深发展,深发展根据审批权限审批给企业发放贷款。企业既可以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周转。

在煤炭经销企业与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合作中,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将凭借专业完善的仓储物流特色和全面的服务功能,在煤炭质押融资过程中担任物权监管方的角色,成为煤炭经销企业融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与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的合作是将银行融资服务与物流服务、交易服务、信息服务进行了全新的融合成为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一项全新的服务模式。

合作方案 I

1 、煤炭经销企业向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提出煤炭质押申请,签订《煤炭质押融资服务合同》,由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推荐企业客户资源;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 与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煤炭经销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与深发展 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2 、煤炭经销企业按 约定的质量、数量将煤炭存放在秦皇岛煤炭交易市场认同地点,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接到通知后,验货确认, (数量以港口作业公司装船台账为准,质量以现场质检指标为准)并办理保险,然后开专用《仓单》给 煤炭经销企业 ; 煤炭经销企业当场 对专用仓单做质押背书,由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监管部门盖章后, 经销企业 凭仓单向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3、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向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核实 煤炭经销企业 储存煤炭的详细情况,决定是否向 煤炭经销企业 提供质押贷款,以及质押贷款的数额;并把进行质押贷款的煤炭交由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监管;

4、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与煤炭经销企业 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根据审批权限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5 、 贷款期内煤炭经销企业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或补足保证金或补充等同价值的煤炭,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专用仓单分提单》给煤炭经销企业,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 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煤炭经销企业 ( 借款人 ) 自行支配 。